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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男子路边乱摸女子臀部 被曝后叫群人来报复

发布时间:2016-07-12 11:02:16 | 来源:未知
女子在路边等车,却被陌生男子摸屁股,在发生争执后,陌生男子竟纠集了多人对女子和她的朋友实行报复。日前,该男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2日15时,外号菜头的男子趁施女士在路边等待蓝牌车期间,用手摸了施女士的

  女子在路边等车,却被陌生男子摸屁股,在发生争执后,陌生男子竟纠集了多人对女子和她的朋友实行报复。日前,该男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2日15时,外号“菜头”的男子趁施女士在路边等待蓝牌车期间,用手摸了施女士的臀部,随后与施女士和她的朋友发生争执。为报复施女士,“菜头”、吴某甲纠集朱某和廖某(已判刑)、“阿某甲”、阿某乙、“薛某”、“九脚”、“关某”、阿某丙、阿某丁等人来到拱北昌盛花园后门,廖某和“菜头”到附近的五金店购买了木棍,由廖某将木棍分给被告人朱某等人。随后,朱某和“菜头”、吴某甲等人手持木棍到广德商务附近,追打被害人施女士和她的朋友,致被害人孙某受伤,手机、手表被打坏。经鉴定,孙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2016年3月1日朱某在拱北口岸轻轨站被抓获。

  朱某表示,自己虽然手持棍棒参与其中,但没有动手殴打他人,且其系被他人纠集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法院查明,朱某虽系被人纠集参与犯罪,但其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罪的实行行为,不是从犯。

  法院认为,朱某伙同他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以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记者了解到,日前二审也维持了一审判决。

(原标题:珠海男子路边乱摸女子臀部 被曝后叫群人来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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