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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多家公寓经营企业被约谈 租赁协会发出风险警示

发布时间:2020-09-02 09:09:10 | 来源:羊城晚报
近期,国内市场上出现多家企业 爆仓跑路现象,这些企业以住房租赁名义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高风险经营模式开展诈骗行为,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回来,租客房财两

  近期,国内市场上出现多家企业 “爆仓跑路”现象,这些企业以住房租赁名义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高风险经营模式开展诈骗行为,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回来,租客房财两空,数以万计群众利益受损。

  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9月1日晚,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紧急发出警示,提醒广大住房租赁当事人在租赁活动中特别注意的事项。据了解,广州唐唐公寓、广州小鹰租房、城城找房、三彩家、广州博博馨公寓的经营企业已被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重点关注及约谈。

  谨慎选择租赁企业 了解周边租金价格

  租赁协会提醒,房东、租客应选择经营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拒绝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同时,房东在委托企业经营租赁住房或租客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克服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避免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

  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以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

  谨慎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应留转账凭证

  租赁协会提醒,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要警省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切勿配合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建资金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而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防范“租金贷”风险 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租金贷”是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产品,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对需要手持身份证拍照的行为谨慎问清用途,避免“被租金贷”,陷入贷款不易取消、出现逾期失信等风险。

  确实需要使用“租金贷”时,贷款人应合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自愿申请“租金贷”,贷款人应与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内容,贷款合同不应嵌入租房合同中。

  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对于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委托的出租房源,租客要主动要求查看房屋业主(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或租赁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同时可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 “租金贷”等风险经营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约定。

(原标题:广州多家公寓经营企业被约谈 租赁协会发出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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