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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千万卖楼5年后反悔欲收回 雇人滋扰住户

发布时间:2015-12-09 08:17:10 | 来源:未知
从9月至今,深圳民治嘉辉大厦门前时常聚集着一群社会闲散人员,致使该栋大厦居民生活大受影响。 五年前卖楼卖了1500万元,五年后却因为地块升值,认为自己卖便宜了,一纸诉状将买家告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乐工业园嘉

  从9月至今,深圳民治嘉辉大厦门前时常聚集着一群社会闲散人员,致使该栋大厦居民生活大受影响。

  五年前卖楼卖了1500万元,五年后却因为地块升值,认为自己卖便宜了,一纸诉状将买家告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乐工业园嘉辉大厦小业主向深圳商报热线反映称,因大厦前两任房主买卖合同纠纷,小区楼下被一批黑衣男子围堵,居民人心惶惶有家不敢回。

  据嘉辉大厦业主张先生介绍,小区因电梯老旧、漏水等问题,经大厦全体业主商量决定,自筹资金对大厦整体进行维修,聘请的装修公司于2015年9月20日进场。然而,开工第一天,十几名身穿黑色制服的彪形大汉突然出现,声称大厦产权归其雇主所有,不由分说叫停了大厦的维修工程,强行赶走装修工人,并要求业主即日起搬离、腾空房屋。张先生说,此后连续多天,大厦周边陆续出现了近百名黑色制服男子,对进出大厦的业主进行言语恐吓,几名住户甚至被对方打伤入院,从9月下旬起至今,这些黑衣男子隔三岔五便出现在大厦周边,一些住户难忍家园被人滋扰,上前理论却被对方拳打脚踢。

  业主们四处打听方才得知,幕后的雇佣指使者是这栋楼原来的开发商彭某生,2010年前后彭某生将嘉辉大厦整体转让给他人,近两年民乐村、民乐工业园等地块传言要进行城市更新,彭某生又重新打起了大厦的主意,决定以大厦用地为集体土地,大厦系小产权房为由,要求法院判决之前的买卖合同无效。而在官司尚在法院审理阶段,彭某生却雇请黑衣男子,围堵大厦出入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买这套房子花了我们夫妻俩大半生的积蓄,就为了在深圳安个家,如今却有家都不敢回。”连日的采访中,不少居民表示,嘉辉大厦是他们的唯一住处,产权有纠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或协商解决,而不应该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威胁住户。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治街道办、民治派出所等政府部门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维持秩序,要求围堵现场的闲杂人员退场,但均收效甚微。记者随后致电涉事大厦开发商彭某生,核实相关情况,然而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昨日下午,记者拿到关于该楼的一份宝安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据该份深宝法民三初字第1858号的裁定书介绍,2010年4月18日,原告之一彭某生,与被告冯某珍签订《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彭某生将实际归其所有的位于民治街道民乐工业新村30、31栋房地产转让给冯某珍,转让总价款为1496万元。

  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2月2日,涉事两栋建筑物进行了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但申报人并非彭某生,而是作为原告二、三的朱某芬和朱某良。2014年4月18日,彭某生、朱某芬和朱某良分别与冯某珍签订《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房地产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冯某珍拥有对该土地房屋的使用、租赁、转让、处置等权利。

  据此,宝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土地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房地产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所约定交易之建筑物没有房产证,并已经进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报,应先由行政机关对涉案建筑物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行政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处理后,再就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宝安区人民法院因此驳回原告彭某生等人的起诉。

  昨日记者还了解到,彭某生因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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