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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30 20:15:21 | 来源:未知
韶关市财政局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积极主动,带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作为财政部门牵头的一项全市性重点工作,韶关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

  韶关市财政局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积极主动,带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作为财政部门牵头的一项全市性重点工作,韶关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并将办公用房清理和数据更新核实情况按要求报送。

  二是跟踪了解省和其他地市的动态。在布置全市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的同时,多次向省财政厅和到对口处室跟踪了解全省办公用房清理的工作要求和动态信息,结合省最新的《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维修改造、使用功能、使用范围、建章立制等方面提出的指导意见,及时转发并参照实施。同时,多方面了解省内兄弟市的进展情况,为市决策提供更多的信息。

  三是与全市财税审计工作会议一同动员部署。在市政府组织召开的2014年全市财税审计工作会议上,市领导一并就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财政部门带头率先开展办公用房整改。韶关市财政局严格按处级(含副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清理,对人均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以上的,一律进行整改。整改工作以科室为单位,科学、合理重新整合办公用房,腾出的封存处理。

(原标题:韶关市财政局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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