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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男子伸手机进女厕拍女子如厕视频

发布时间:2014-08-28 15:17:16 | 来源:未知
近日,江门男子谭某潜伏在蓬江区天龙一街某网吧女厕,偷拍一女子如厕露馅后,被女子男友及网吧网管抓获。昨日,江门蓬江警方通报称,谭某因涉嫌偷窥、偷拍妇女隐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救命啊!8月25日凌晨1时许,蓬江区天龙

  近日,江门男子谭某潜伏在蓬江区天龙一街某网吧女厕,偷拍一女子如厕露馅后,被女子男友及网吧网管抓获。昨日,江门蓬江警方通报称,谭某因涉嫌偷窥、偷拍妇女隐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救命啊!”8月25日凌晨1时许,蓬江区天龙一街某网吧厕所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声,正在上网的吴先生突然听到去上厕所的女友喊自己。吴先生马上冲去厕所,见到一名男子与其女友拉拉扯扯,女友告诉他,这名男子刚在厕所里偷拍她。男子见到吴先生,心虚起来想开溜,被吴先生和网吧的一名网管抓住,吴先生随即报警。

  凌晨1时40分许,江门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后,马上赶到网吧,将嫌疑男子带回派出所。经讯问,嫌疑男子姓谭,34岁,江门人。

  据谭某交代,25日凌晨,他偷偷溜进网吧女厕所,守候来上厕所的女客人,等待一段时间后,见没人来。正准备离开时,突然听到有女客人上厕所的声音,于是他便拿起手机从厕所上面伸过去拍摄,没想刚拍了一会就被发现。他想逃走时,被吴先生的女友拉扯住,并大叫“救命”,慌乱中谭某把视频删了。昨日,蓬江警方通报称,违法人员谭某因涉嫌偷窥、偷拍妇女隐私,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办案民警解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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