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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可凭身份证明在江门缴社保 取消就业证!

发布时间:2019-06-21 14:59:52 | 来源:未知
港澳居民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在江门享受就业备案、缴纳社会保险、开办企业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取消以往的港澳居民就业证。记者20日从江门市政府获悉,《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日前出台,提出到2025年各市(区)至少

  港澳居民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在江门享受就业备案、缴纳社会保险、开办企业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取消以往的港澳居民就业证。记者20日从江门市政府获悉,《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日前出台,提出到2025年各市(区)至少配套一家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本建成“1+7+N”孵化平台体系,为此还推出15项建设措施,包括取消就业证、支持港澳青年购买共有产权房、允许港澳高校及科研机构申请江门市科研项目等。

  港澳人士在江门创业就业零障碍

  据了解,《方案》提出到2020年,依托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初步建成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等孵化载体为重点的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基地平台,实现港澳青年进入基地创新创业的政策障碍基本消除,港澳专业人才在江门就业创业渠道基本畅通。在江门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公平普惠地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人才、社会保险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实现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江港澳创新创业合作进一步深化,就业创业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点突破。

  到2025年,各市(区)至少配套一家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为核心,同时发挥珠西创谷等载体的带动作用,基本建成“1+7+N”孵化平台体系。基本建成港澳和江门三地就业创业、人才政策和服务体系协同机制,零障碍顺畅流动就业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各类资源要素实现自由便捷流动。港澳和江门共同参与基地建设运营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面实现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

  支持港澳青年购买共有产权房

  江门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为港澳青年到江门就业创业能享受良好环境,江门将推出一系列重要改革,其中《意见》就提出了15项措施,包括健全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加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江门“侨梦苑”建设、深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乐业五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营造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打造高层次平台对接港澳人才、鼓励港澳青年到江门开展交流、推动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等。

  其中,江门将全面落实取消港澳居民就业证,允许港澳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享受就业备案、缴纳社会保险、开办企业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在CEPA框架下探索在基地放宽部分领域港澳企业投资准入门槛。

  此外,江门将实施安居保障计划,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给予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或根据省的部署探索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探索多种方式,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原标题:港澳居民可凭身份证明在江门缴社保 取消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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