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江门新闻 > 我市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0辆

我市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0辆

发布时间:2014-07-04 17:23:41 | 来源:未知
日前,省发改委等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而敲定了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路线图。记者了解到,至2015年底,我市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0辆,今年省财政将拨付我市补助资金629万元。 意

  日前,省发改委等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而敲定了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路线图”。记者了解到,至2015年底,我市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0辆,今年省财政将拨付我市补助资金629万元。

  意见》提出,至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要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万辆,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要示范区域。其中,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为450辆。《意见》中,全省被分为四类地区,省财政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不同分类地区给予综合补助。我市今年将获629万元补助,这些资金将用于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

  至2015年底,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具体目标是:公交车纯电动式10辆、插电式40辆;出租车纯电动50辆、插电式50辆;专用车纯电动25辆;公务车纯电动和插电式各25辆;私人乘用车纯电动55辆、插电式170辆。

  目前,我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主要还是侧重于公交车方面,现有100多辆海格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但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方面相对滞后,这主要是因为我市暂无开放性的充电设施、地方性补贴文件仍未出台等。

  提出,我省推广新能源汽车在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都不设限,可探索通过采用“EMC(电池兼容)+租赁+政府补贴”等新型商业模式,引入社会资本。

(原标题:我市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0辆)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