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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我市413人 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

发布时间:2015-06-08 16:56:22 | 来源:未知
近日,市交管局发布通告称,自2014年起至今,我市已有413人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记者了解到,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将意味着该驾驶员在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 目前,我市交警部门对酒驾行为零容忍,且持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整治专项行动,对酒驾进行常态

  近日,市交管局发布通告称,自2014年起至今,我市已有413人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记者了解到,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将意味着该驾驶员在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

  目前,我市交警部门对酒驾行为“零容忍”,且持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整治专项行动,对酒驾进行常态化的查处,目前,我市每周均有不少人因酒驾被查。另外,对驾驶员的三种侥幸心理,市交管局也一一进行了回应。有驾驶员认为,放假了就不查车,对此,市交管局称“交警查酒驾永不放假”,且不分节假日,任何时段都有可能查酒驾;也有驾驶员觉得,被查获后再找关系,对此,市交管局明确表示“行不通”,目前对酒驾行为进行查处后,将当场录入系统,且与司法机关配合,实行快查快审;最后,有驾驶员总觉得运气好,不会遭遇查车,对此,市交管局表示,抱着该种心态将“久赌必输”,另外,酒驾后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或者发生单方事故,都会露馅。

  据市交管局介绍,根据相关法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可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驾驶员于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原标题:2014年以来我市413人 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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