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女子拿走工友4000元薪水 只因看对方不顺眼
发布时间:2017-04-26 08:29:10 | 来源:网络
昨日(4月24日)下午4时许,我局大岭派出所联合便衣大队队员迅速抓获一名女子,她究竟犯了什么事呢?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抓捕现场 4月24日下午1时许,大岭派出所接女事主陈某报称其放在员工宿舍包内的4000余元工资不翼而飞,怀疑遭人盗窃。接报后,办案人员迅速展
昨日(4月24日)下午4时许,我局大岭派出所联合便衣大队队员迅速抓获一名女子,她究竟犯了什么事呢?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抓捕现场
4月24日下午1时许,大岭派出所接女事主陈某报称其放在员工宿舍包内的4000余元工资不翼而飞,怀疑遭人盗窃。接报后,办案人员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发现陈某一名工友赖某存在作案嫌疑,于是循线追击,在大岭水和四巷某住所内将其抓获,现场缴获现金4000元。
经讯问,赖某(女,23岁,惠东白盆珠人)向警方交代,其与女事主陈某在同一商店上班,由于平日两人相处时关系不好,赖某看陈某不顺眼,事发当天赖某经过其宿舍房间,看其衣柜门未关,遂心生歹念拿走衣柜内4000余元,随后从该商店辞职。赖某万万没想到,事发几天后,就被警方找上门。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赖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惠东女子拿走工友4000元薪水 只因看对方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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