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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未成年人涉毒犯罪 六成来自单亲留守家庭

发布时间:2015-06-30 11:15:51 | 来源:未知
记者29日从惠州市中级法院获悉,2013年至2015年6月,惠州市两级法院审结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为150件193人,吸毒和参与制毒、贩毒等?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日渐增多,2014年为70人,比2013年的57人增长了22.81%,今年1至6月,涉案人数已达66人,其中年龄?最小的15岁

  记者29日从惠州市中级法院获悉,2013年至2015年6月,惠州市两级法院审结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为150件193人,吸毒和参与制毒、贩毒等?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日渐增多,2014年为70人,比2013年的57人增长了22.81%,今年1至6月,涉案人数已达66人,其中年龄?最小的15岁。在未成年毒品犯罪人员中,因学习成绩不好不想读书或被学校开除112人,来自单亲或留守家庭的12人,占人员总数的58.28%。

  未成年人毒品犯罪:98%以上都参与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

  据了解,惠州市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以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为主要类型,其中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件131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7件,这两类案件占未成年毒品犯罪案件98.67%。

  而在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中,零包、微量、多次贩毒现象突出,贩卖3克以内毒品的案件占八成以上,通常以每包50—2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交易,交易毒品多属品质低、价格低的类型。由于贩毒交易量少、目标小,便于携带和迅速交易,犯罪隐?蔽性强,约四成犯罪人员具有多次贩卖毒品的严重情节,个别贩卖次数高达十余次,打击犯罪难度大。

  此外,记者了解到,大多数涉案未成年人“以贩养吸”现象严重,他们经常出入限制场所如网吧、酒吧、舞厅、KTV、洗脚?城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结识了提供毒品货源的“朋友”,并在不良诱惑下开始吸食毒品。而为了解决毒资来源,他?们往往通过“以贩养吸”的方式充当贩毒集团下游“马仔”,或帮助运送,或直接贩卖给吸毒者。

  未成年人吸毒及参与毒品犯罪主要原因:

  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制观念不强,家庭教育与社会监管缺失

  据了解,绝大多数涉毒犯罪未成年人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加上对毒品及毒品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因此,很容易受毒品的引诱或者贩毒暴利的诱惑走上犯罪道路。

  记者了解到,由于家庭教育与社会监管的缺失,离开校园的未成年人失去学校监管约束,再加上家庭变故或者家长忙于工作?、缺乏教育手段和技巧等原因,致使他们在教育监管方面处于“真空”状态。很多未成年犯罪人员的父母都是事后才知道他?们的小孩参与毒品犯罪。

  家庭管理缺失,少年贩卖毒品2次获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一千元

  杨某的父母在其小时候离异,杨某跟随父亲和奶奶生活,与奶奶感情很好,奶奶去世对其打击很大,后结交社会上的不良朋?友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杨某从“朋友”处购得K粉,然后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分别于2014年8月份,将K粉贩卖给两个人,一次20元,一次100元。

  2014年8月31日,公安机关将再次贩卖毒品的杨某抓获,当场在其身上缴获氯胺酮8小包(共净重为8.26克)。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贩卖毒品供他人吸食,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结合杨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属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建议:

  鉴于未成年人涉毒情况,法院建议学校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毒品犯罪在校园、未成年人群体中的滋生蔓延。

  同时也要加大对重点地域、重点地点的排查整治,加强戒毒人员管理,特别是要加大社区矫正力度,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的跟踪、教育和管理,协助他们继续学业或参与就业,切实防范、治理和减少涉毒未成年犯罪人员复吸及重新犯罪。

(原标题:惠州未成年人涉毒犯罪 六成来自单亲留守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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