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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交警:主干道轻微交通事故须快速撤离

发布时间:2015-05-12 09:36:27 | 来源:未知
记者从惠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5月18日起,市区部分路段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强制撤离现场措施,当事人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过错行为进行处罚。 上班路上车多路窄,一旦发生刮碰你怎么办?按照惯例,肯定是将车辆停在原地报交警,报保

  记者从惠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5月18日起,市区部分路段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强制撤离现场措施,当事人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过错行为进行处罚。

  上班路上车多路窄,一旦发生刮碰你怎么办?按照惯例,肯定是将车辆停在原地报交警,报保险,等他们前来处理,但一旦因此引起拥堵,说不定交警就会处罚你!

  惠州交警介绍,每日7:30-19:30,市民驾车在部分路段发生适用快处快赔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并在互验证件后必须迅速撤离现场,前往“惠州公安交警便民服务站”(惠城区下角丰山路35号,电话:2129203)接受处理(无需现场报警、报保险公司,便民服务站可以提供交警查勘、定责,保险公司定损、理赔一站式服务)。

  交警部门表示,5月18日期,对在鹅岭东路、鹅岭南路等部分路段、时段内发生符合快处快赔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过错行为进行处罚。

  造成交通拥堵的,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六项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不服从交警指挥,造成交通阻塞的,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进行处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之规定:“在城市中心城区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阻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双方车辆经服务点执勤民警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勘定损及事故认定无异议,损害赔偿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由承保的保险公司直接接待并理赔;损害赔偿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由服务站执勤民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再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原标题:惠州交警:主干道轻微交通事故须快速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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