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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无业男子微信骗财获刑一年 罚金2000元

发布时间:2015-05-04 09:21:03 | 来源:未知
博罗一男子利用微信交友的方式,冒称某公司董事长诈骗他人1.5万元。昨日,博罗县人民法院通报,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根据通报,被告人温某华于2014年11月21日通过微信加女被害人叶某花为好友,之后温声称自己是中原富

  博罗一男子利用微信交友的方式,冒称某公司董事长诈骗他人1.5万元。昨日,博罗县人民法院通报,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根据通报,被告人温某华于2014年11月21日通过微信加女被害人叶某花为好友,之后温声称自己是“中原富力投资公司”董事长,与叶某华热聊,双方感情升温。聊天中,温某华逐步透漏自己的生意,引诱、游说叶某花入股,叶某花信以为真,在博罗县罗阳镇将现金1.5万元交给温某华。钱交后,却没有任何分红。叶某花发现被骗后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将温某华抓获归案。

  后查明,该男子是广东省五华县人,无业青年,利用微信疯狂骗财。归案后,公安机关从温某华处扣押了现金13500元发还给叶某花。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赔偿1500元并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温某华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原标题:惠州一无业男子微信骗财获刑一年 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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