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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六大措施支持产业园区扩能增效

发布时间:2014-07-16 20:39:40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园区的产业集聚辐射作用,进一步壮大地方经济,化州市出台《关于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大措施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到2020年,预计入园企业达90家以上,产业园区产值达15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50亿元以上,税收达8亿

  为充分发挥园区的产业集聚辐射作用,进一步壮大地方经济,化州市出台《关于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大措施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到2020年,预计入园企业达90家以上,产业园区产值达15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50亿元以上,税收达8亿元以上,产业园区成为该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在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做好现有企业的扩能增产,把好招商引资关,认真审核项目的投资强度及投入产出比等重要指标。充分发挥园区的平台和载体作用,开展产业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引进带动作用强的好项目、大项目,着力吸引在外化州籍企业家实行反哺回归投资兴业。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银行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加大对产业园区的投入。根据产业政策和入园企业项目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省和茂名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从2014年起,本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扶持资金用于产业园区建设,用于加快市产业园区建设。

  三、加大金融扶持配套力度。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外资、民资等各方面资金,通过投资、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园区开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破解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招商和管理等难题。

  四、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全市建设用地规模向园区倾斜,用地指标安排要向产业园区倾斜,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园区,发改、国土、环保、规划、林业等部门严格把关。化州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20%以上应用于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加强征地拆迁力度,产业园区建设急需的用地按特事特办处理,在符合政策前提下尽量缩短土地供地期。加大园区连片工业用地储备力度,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园区工业用地储备,保证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时,园区用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五、支持园区提升环保水平。提高园区环评审批效率,指导园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和产业基地,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园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确保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抓紧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对未能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园区,实行项目限批。

  六、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支持园区建立与高校的合作机制,深入推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对接,为园区及入园企业“订单式”培养技能劳动力。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人才和技能劳动力到园区就业发展,在入户、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创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人才到园区挂职锻炼,并鼓励离退休人员到园区服务。

(原标题:化州市六大措施支持产业园区扩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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