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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回应“外地人3日内登记”:法律要求是这样

发布时间:2014-11-26 07:42:17 | 来源:未知
昨日下午3点,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召开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情况通报会对近日质疑一一回应。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陈绍康通报,《广州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穗府36号文)旨在摸清人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

  昨日下午3点,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召开“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情况通报会对近日质疑一一回应。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陈绍康通报,《广州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穗府36号文”)旨在摸清“人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底数,研判来穗人员的基本现实需求,为政府制定相关公共服务政策提供参考依据。这是广州市首次针对来穗人员的专项核查,为期半年,不是重新登记,而是补登漏登、更新错漏。

  散居田间、工棚等地人员重点登记

  陈绍康通报,截至今年10月,广州来穗人员约711万。“这部分人的数据我们本来就掌握,但是我坦言,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采集系统的登记率约占72%,由于各种原因,漏登、不愿登记办理等情形约占28%。”陈绍康解释,此次专项核查不是重新对来穗人员集体全体登记,而是在现有信息基础上,补登漏登、更新错漏的来穗人员信息,“重点把这28%的漏登人员信息核查清楚”。

  此次核查登记工作重点有七类:一是在出租屋内居住的。二是以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居住在居民房屋中的。三是在用人单位就业和居住的。四是居住在时租日租房内、长期在旅业宾馆工作居住但未纳入旅业登记的。五是散居在旧厂房、田间、工棚、农场、农棚、养殖场等场所的。六是在穗全日制院校的在读学生。学生数据主要由市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统计2014-2015学年中在校来穗人员总数。中央(省)驻穗单位、驻穗部队(武警)务业居住工作的来穗人员也纳入登记范围。

  如果来穗人员的结构组成数量不翔实,我们制定公共政策时就不全面了。”陈绍康希望群众能够理解政府的初衷,是为“搞准信息”,为制定公共服务政策做参考。

  700万来穗人员和500万的政府投入成本是不一样的。”陈绍康称。

  明年初委托专业机构调查外来者需求

  核查登记工作为期半年,从今年11月份持续至明年4月份。今年11月为登记工作动员部署阶段,今年11月至2015年4月为核查登记阶段、12月进行复查核对、2015年1月进行抽样调查、2015年5月分析总结。

  陈绍康称,复查核对阶段工作结束后,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登记信息抽样调查和来穗人员需求调查,通过计算登记率测算全市“人屋”实有总数,掌握来穗人员就业、培训、居住、子女入学、入户、社会保障、医疗、交通、民主参与等基本需求,汇总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形成专题报告,为制定来穗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穗府36号文”出台程序合法

  来穗人员流动性大,需要持续、常态化的登记管理,靠突击式或集中式的登记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来穗人员底数不清的问题。”陈绍康称,期望通过此次核查登记能建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登记长效机制。

  广州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田路称,“穗府36号文”的内容是摘录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居住登记的条文,没提出新的规定要求,完全按照上位法要求去做。《通告》征求了公众意见,按程序经市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经市政府11月10日审批同意,以市政府名义、普发文形式,向全社会发布实施。

(原标题:广州回应“外地人3日内登记”:法律要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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