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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坏村口牌坊被索赔10万元 法院判赔350元

发布时间:2015-07-20 09:41:06 | 来源:未知
佛山日报讯记者马力 通讯员黄灿报道:倒车不慎撞中村口牌坊,村民以牌坊损坏需要重建为由索赔10万元,经过两家公司鉴定后,维修款仅需350元。近日,记者从三水法院获悉,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维修造价350元。 去年8月23日,吴某驾驶货车途经三水西南某村

  佛山日报讯记者马力 通讯员黄灿报道:倒车不慎撞中村口牌坊,村民以牌坊损坏需要重建为由索赔10万元,经过两家公司鉴定后,维修款仅需350元。近日,记者从三水法院获悉,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维修造价350元。

  去年8月23日,吴某驾驶货车途经三水西南某村路口,倒车时不慎撞中该村牌坊。受撞后牌坊水泥柱裂开,瓷砖掉落,吊灯也坏了,另有约10平方米的装饰面砖受损。交警部门到场后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究竟如何赔偿,双方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该村民小组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法庭。村民小组认为,事故造成牌坊损坏需重建,要求吴某赔偿损失10万元。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了两家机构对牌坊的损坏情况进行鉴定。

  首次鉴定,佛山某建筑物治技术有限公司给出的鉴定意见为“牌坊主要受力构件工作正常,主体结构未发现因受汽车碰撞出现位移变形现象,局部受汽车碰撞出现的受损情况不影响牌坊结构安全,但对正常使用有一定影响,应采取修缮处理措施。二次鉴定,广州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给出的意见为:维修工程造价为350元。

  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吴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村民小组维修造价350元和鉴定费8000元。

(原标题:撞坏村口牌坊被索赔10万元 法院判赔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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