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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女子称“被离婚” 起诉人社局求撤回

发布时间:2015-07-19 08:13:42 | 来源:未知
广州日报顺德讯 (记者陈绪厚)80后的徐小姐近日因婚姻大事将顺德人社局告上法庭,称她与前夫严先生离婚是遭前夫胁迫。据此,徐小姐向法院起诉顺德人社局,认为该局办理离婚登记违规,要求撤回离婚登记。该案昨日在顺德法院开庭。 女子诉称遭胁迫离婚 徐小姐和

  广州日报顺德讯 (记者陈绪厚)80后的徐小姐近日因婚姻大事将顺德人社局告上法庭,称她与前夫严先生离婚是遭前夫胁迫。据此,徐小姐向法院起诉顺德人社局,认为该局办理离婚登记“违规”,要求撤回离婚登记。该案昨日在顺德法院开庭。

  女子诉称遭胁迫离婚

  徐小姐和严先生于2007年2月在顺德登记结婚。婚后,徐小姐和严先生分别获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于2008年11月产下一子。去年9月24日,徐小姐和严先生在顺德伦教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今年6月,徐小姐向顺德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顺德人社局撤回离婚登记,理由是“离婚时遭前夫胁迫非自愿离婚,且她和前夫均属澳门居民,内地民政部门无权办理离婚”。

  徐小姐称,去年9月23日,前夫提出离婚,但遭到她拒绝。徐小姐的代理律师表示,离婚登记主管部门对双方身份、是否自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等有审查职责。该律师强调,徐小姐当时情绪失控,且未提供任何材料,人社部门仍办理离婚是失责。

  人社局:离婚登记有效

  被告顺德人社局回应,当时,徐小姐和严先生离婚时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均显示他们是内地居民,事后才查知,他们未注销内地户籍,并长期持有内地身份证,因而顺德人社局具备办理离婚登记的主体资格。

  被告认为,当时徐小姐和严先生亲自到场,从离婚协议书等资料文件也可判断两人当时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因而离婚登记合法有效。

  离婚当天

  到底发生了什么?

  男方:

  曾跪求不离婚

  徐小姐的前夫严先生没有出庭,而他的律师明确否认了徐小姐“遭到胁迫、被迫离婚”的说法,坚称双方离婚出自自愿。严先生认为,《离婚协议书》写得很清楚:“双方经认真考虑,自愿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

  昨日,严先生的表弟小钟出庭作证。小钟称,他在婚姻登记处看到,严先生曾下跪请求不要离婚,但遭徐小姐拒绝。而严先生在《答辩状》也提及此事。

  女方:

  跪了也是逼我

  徐小姐在昨日的庭审中回忆,9月24日凌晨约4时许,严先生回家后突然掀开被子,开始侮辱、殴打徐小姐,并以孩子为胁迫,执意要求她离婚。徐小姐哭诉,“我当时穿着睡衣,什么都没带,就被前夫从澳门拖到顺德伦教,一路上他都在威胁我,在婚姻登记处时,我不想离婚,最后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才被迫同意的。”

  至于严先生下跪一事,徐小姐强调,当时严先生下跪时说的是:“离不离?”而且眼神很凶,其实是在胁迫她同意签字。

  若遭胁迫离婚时为何当场不提?

  庭审现场,徐小姐哭诉,前夫严先生有暴力倾向,她曾向澳门警方报案,正由于害怕丈夫做出过激行为,她才遭丈夫胁迫,最后被迫同意离婚。

  徐小姐的说法遭到了人社部门和前夫双方的质疑:“若确实遭到胁迫,为什么在婚姻登记处不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呢?”对此,徐小姐称,她当时完全被前夫“控制”,手机都被没收了,由于过于害怕前夫,所以不敢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如果同意离婚,就不会在现场僵持一个多小时了。”

  此外,严先生的代理律师指出,办理离婚时,工作人员曾多次问徐小姐是否自愿离婚,徐小姐并未否认。徐小姐则表示,工作人员确实有问她问题,但当时她情绪完全失控,完全听不到工作人员的话,所以没有回答。

(原标题:佛山女子称“被离婚” 起诉人社局求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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