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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男子醉驾被罚未满一年 又喝醉酒开车撞死人

发布时间:2015-02-11 07:54:13 | 来源:未知
醉驾被罚后未满一年,又再次在禅城区城中主干道上醉酒驾车,造成一摩托车被撞飞,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的惨重悲剧。禅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两宗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

  醉驾被罚后未满一年,又再次在禅城区城中主干道上醉酒驾车,造成一摩托车被撞飞,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的惨重悲剧。禅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两宗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湖南人胡某在2013年10月曾因酒后驾车,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被处以刑事拘留7天并吊销其驾照。而胡某非但没有悔改,反而再次酒后开车。2014年5月12日凌晨,胡某与朋友在酒吧痛饮后,又到大排档消夜,其间再次饮酒。凌晨5时左右,醉醺醺的胡某以超过100公里的时速无证驾驶汽车回家,途中在季华六路至镇安公交车站对开路段超车时车辆失控,撞上了被害人余某的摩托车,并导致余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胡某畏罪逃离现场。民警将胡某抓获归案后,在其血液中检出酒精浓度高达187.0mg/100m l。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本案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直持有异议,认为被害人一方在禁摩路段驾驶摩托车上路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此交通事故的次要或同等责任。办案检察官指出,从本案案情和证据来看,被害人一方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但这些过错显然并非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被告人的肇事行为才是造成此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原标题:佛山男子醉驾被罚未满一年 又喝醉酒开车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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