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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大叔从“走鬼处”掏钱救老鹰:不想它被吃

发布时间:2015-01-06 13:38:48 | 来源:未知
昨日,在南海区海八路公交站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东北大叔一手托着老鹰,一手指点老鹰认识周边环境。大叔说,自己原是东北地区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来佛山与女儿居住,前段时间自己从走鬼那里花了500元买下了这只受伤的老鹰。因为不想它被人买

  昨日,在南海区海八路公交站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东北大叔一手托着老鹰,一手指点老鹰认识周边环境。大叔说,自己原是东北地区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来佛山与女儿居住,前段时间自己从“走鬼”那里花了500元买下了这只受伤的老鹰。“因为不想它被人买去吃了。”大叔告诉记者,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饲养老鹰,它吃的特别讲究。

  据悉,老鹰是国家保护动物,其中苍鹰、雀鹰、凤头鹰、红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私人养鹰则要获得相关《许可证》。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表示,长久不放生或违法,建议送去动物园,且国家相关部门也有权力回收大叔的老鹰,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原标题:退休大叔从“走鬼处”掏钱救老鹰:不想它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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