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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某美容店店员离职卷款5万抵工资 法院判令返还

发布时间:2018-05-10 15:06:56 | 来源:网络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伍江 通讯员 黄彩华 阳意)虎门一家美容店店员黄小姐离职时卷走店里营业款5万多元,称该款正好冲抵店里欠她的工资及分红款。店方认为即使有欠款,黄小姐也无权私自卷款充抵,于是状告要求黄小姐退款。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认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伍江 通讯员 黄彩华 阳意)虎门一家美容店店员黄小姐离职时卷走店里营业款5万多元,称该款正好冲抵店里欠她的工资及分红款。店方认为即使有欠款,黄小姐也无权私自卷款充抵,于是状告要求黄小姐退款。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认定黄小姐关于债务冲抵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其卷款行为已侵犯店里财产,判令其返还该款并支付利息。

  离职店员卷款5万元

  黄小姐2012年4月入职该美容店,去年9月离职。离职时,她拿走了该店2017年9月2日至9月20日的营业款69303元。经店方催要,黄小姐返还了14346元。

  扣除店内尚未退还的押金150元,以及店经理欠黄小姐的300元,美容店认为黄小姐实际还侵占该店营业款54507元。为此,今年1月,美容店起诉黄小姐,要求对方返还侵占的营业款54507元及利息。

  黄小姐辩称,她并未侵占店里营业款。美容店尚欠其部分工资、分红以及店里应返还给她的离职金、美容学费,总额与其拿走的店里营业款基本相抵。

  但店方对此不认同,也不同意相抵销。店方主张,黄小姐的工资涉及提成,因此暂时无法核算,且双方的合同未就分红进行具体约定。即使双方对分红有约定,也有未支付的工资,黄小姐也无权私自侵占店里营业款。并且,按店里规定,黄小姐也不应获得离职金及退美容学费。

  法院判令还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黄小姐未经店里同意,私自将营业款非法占有拒不归还,已构成侵权。黄小姐主张该店欠其工资、分红等费用,并要求以此作债权抵销,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黄小姐认为店里欠其工资及分红等,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应选择故意对店里的财产实施侵权行为并主张抵销的方式来解决。

  法院认为,黄小姐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属于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故其主张的抵销不生效,应向店里返还侵占的财产。经查,黄小姐实际侵占了店里的营业款54507元,应予以返还并支付法定孳息。

  2018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黄小姐向店里返还侵占的营业款54507元及利息。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原标题:虎门某美容店店员离职卷款5万抵工资 法院判令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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