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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4年前杀女友 伪造遗书称要“投江”

发布时间:2017-04-28 10:46:14 | 来源:网络
2003年,南京市光华路街道辖区内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被害,在现场还留有一封诀别的遗书,警方随后在南京长江边发现了命案嫌疑人的遗物,到底是殉情,还是杀人后伪造自杀?为了揭开案件事实真相,十几年来警方一直没有放弃侦破工作,从一起封存的档案袋中发

  2003年,南京市光华路街道辖区内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被害,在现场还留有一封诀别的遗书,警方随后在南京长江边发现了命案嫌疑人的遗物,到底是殉情,还是杀人后伪造自杀?为了揭开案件事实真相,十几年来警方一直没有放弃侦破工作,从一起封存的档案袋中发现重要线索,破获了十四年前的杀人命案。

  旧案

  嫌犯在作案现场留遗书称要殉情

  2003年7月,正是南京最炎热的时候,20日13时许,一对夫妻匆忙来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光华路派出所报案,女儿被人杀害,怀疑行凶者是女儿的男朋友徐某。在光华路街道牌楼村唐家营,死者陈某(女,1981年生)的遇害现场,警方发现了嫌疑人徐某的遗书。

  在遗书中徐某写道,“我们很相爱,因为遭到父母的反对,彼此很痛苦,我们不想这样过下去了,再见了,亲人们,你们将会在长江中见到我的尸体。”警方通过勘验发现,这封遗书确实是嫌疑人徐某的笔迹,随即警方循线追踪发现,徐某在案发后确实打了一个摩的去了长江边,在长江边警方还发现了徐某的相关物品。

  案发后,警方内部一场命案研讨会出现了两种观点,一方面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情杀殉情案件,嫌疑人已经死亡,案件可以告一段落。然而在讨论中,另一方面的意见占了主导,一心想寻死的人,不会留下这么多线索,这典型是嫌疑人一种障眼法。只要江中没有发现嫌疑人徐某的尸体,案件侦破必须继续进行。

  为此,从2003年开始,警方每年都会到徐某的家中进行走访了解情况,期间,徐某的父亲去世了,徐某也没有出现。徐某的家属均一口咬定,徐某已经跳江自杀了,自案发后从来也没有跟江西老家有任何联系。

  转机

  家庭争吵,一句无心的话

  眼看破案希望越来越渺茫,警方突然发现了一个新情况。2017年春节期间,警方按照惯例,再次到徐某江西老家进行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得到了一个重要线索,徐某的哥哥嫂子在一次吵架中突然冒出了一句话:“凭什么家里的老人只要我们赡养,我们家又不是独生子。”徐某家只有兄弟二人,既然徐某嫂子说了这句话,证实了徐某还活在人世。

  旧卷宗中,一枚残缺指纹

  从案发到现在已有14年,专案组的人退休了一波,调走了一波,但是徐某杀人案的专案组却一直在,还扩充了很多的年轻的刑警力量,思路比较活跃。专案组提出一个新的思路:徐某会不会有犯罪前科?如果有,必然有相关的信息留存。警方迅速到徐某的江西老家,得到一条信息:徐某在1997年因盗窃被当地法院判刑7年。在一个案卷中,警方发现了徐某一枚残缺的指纹,徐某在这世上终于有了证明其身份的线索。

  破案

  最终线索指向一个盗窃累犯

  随即专案组在杭州警方的协助下,了解到一个曾经被警方多次打击处理的叫黄绍兴(化名)的人有重大嫌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他正在杭州东郊监狱服刑。黄绍兴每次被警方打击时从来不报真实姓名,称自己从小在寺庙长大,没有户籍,没有父母。虽然根据相关指纹特征,两人为同一人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毕竟案卷中提取出的指纹年代比较久远,比较模糊,不具备鉴定条件。于是,在徐某江西老家的专案组成员提取了徐某母亲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结果显示两人有亲属关系。双管齐下,基本能够明确黄绍兴就是杀人犯徐某了。

  在杭州警方的帮助下,经协调,4月15日,司法部门向专案组发放了罪犯解回再审通知书,罪犯黄绍兴正式由东郊监狱移交给南京秦淮警方。

  得知面前是南京来的警察后,黄绍兴很快就说,“你们是南京来的,如果不是为了盗窃案,我就知道是为了什么了,我叫徐某,十四年了,我尽管早把自己当成了黄绍兴,但是我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迟早会找到我。”他还承认自己就是警方要找的杀人犯,当时是因为谈对象,女方家不同意发生了争吵,一冲动就用锤子将女友杀害,还假装投江自杀。至此,这起2003年7月发生的杀人案,终于成功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