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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恋爱”诈骗6名女子6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4-11-22 18:00:15 | 来源:未知
郑州11月22日电(李丽静景永利)还记得电影《桃花运》中葛优饰演的事业有成、温柔体贴的骗子王奔吗?11月20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真人版王奔新乡市无业青年岳崇伟涉嫌诈骗案。在7年多时间里,岳崇伟先后以谈恋爱为名诈骗6名女性69万余元。 岳

  郑州11月22日电(李丽静景永利)还记得电影《桃花运》中葛优饰演的事业有成、温柔体贴的骗子王奔吗?11月20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真人版“王奔”——新乡市无业青年岳崇伟涉嫌诈骗案。在7年多时间里,岳崇伟先后以谈恋爱为名诈骗6名女性69万余元。

  岳崇伟,男,1972年1月出生,2003年2月19日,曾因犯诈骗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间,岳崇伟通过购买商品或网络等途径认识了刘某、周某等6名女性受害人。在与这些被害人交往过程中,岳崇伟使用假身份,假姓名,谎称自己是省领导的亲戚,以婚姻不幸为理由与她们谈恋爱,然后在感情巩固后,又以公司账户因为偷税被冻结、父亲有病、自己出车祸、帮对方找工作等理由,诈骗6名被害人财物共计69.62万元。

  直至2014年3月8日,岳崇伟在新乡市某宾馆被受害人及其家人控制后扭送至公安机关。因涉嫌诈骗犯罪,当天岳崇伟被新乡市公安局南桥分局刑事拘留。4月11日经新乡市卫滨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岳崇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该案已经休庭,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