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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男子强奸精神发育迟滞少女 致其2次怀孕获刑

发布时间:2019-11-23 10:33:23 | 来源:未知
11月22日,南都记者从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一名中年男子因强奸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少女致其怀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据了解,该少女生于2003年,2019年6月,少女孕18周时中期人工流产。 据判决书显示,2018年11月份和2019年1月份,被告

  11月22日,南都记者从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一名中年男子因强奸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少女致其怀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据了解,该少女生于2003年,2019年6月,少女孕18周时中期人工流产。

  据判决书显示,2018年11月份和2019年1月份,被告人罗某某(1964年12月出生)先后两次来到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黄某父亲家中,趁被害人黄某(2003年12月出生)独自在家之机,在卧室内与其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

  据宿松县人民医院相关记录显示,黄某于6月25日到该院住院治疗,同月30日出院,共住院5天,医院诊断为孕18周、中期人工流产。

  经安徽绿苑司法鉴定所鉴定,黄某被评定为无性防卫能力。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明知被害人黄某精神发育迟滞,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罗某某强奸致被害人怀孕,应依法从重处罚。另外,被告人罗某某对其行为给黄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对此,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于11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赔偿黄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4349.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