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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一女子聚会喝醉被强奸 作案男子获刑4年半

发布时间:2017-04-05 16:31:37 |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曾德瑜 周博 众多认识的、不认识的朋友聚会,阿芬(以下任务均为化名)喝多了后在房间休息,恰好与其一起喝酒的另一男子趁机奸淫了她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今天(4月5日)通报称,经该院一审、广州中院二审,涉案男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曾德瑜 周博

  众多认识的、不认识的朋友聚会,阿芬(以下任务均为化名)喝多了后在房间休息,恰好与其一起喝酒的另一男子趁机奸淫了她……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今天(4月5日)通报称,经该院一审、广州中院二审,涉案男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5年10月,阿芬(以下人名皆为化名)与阿云、小霜十几人到农庄吃饭庆祝一个朋友生日。

  在农庄喝酒不够尽兴,大家便决定到KTV去喝个尽兴。一同喝酒的人里,阿芬不是全部都认识,大部分都是其他朋友约过来的。

  聚会上,大家都喝得十分尽兴,五六瓶啤酒、一瓶洋酒下肚,阿芬很快就醉了,神志也开始不太清楚了。

  凌晨三点多,小霜就先把喝醉了的阿芬和阿云带到酒店房间休息。后来,小霜的朋友阿荣和阿强在聚会结束以后也来到房间找小霜。在聊了几句过后,小霜就带着阿强去前台多开一间房间休息,而阿荣则留在了房间里。

  没想到,阿荣见色起意,竟然趁阿芬喝醉酒没有力气反抗,对其实施了奸淫。事发后,阿芬在酒店保安的协助下报警,很快阿荣就被警方抓获了。

  经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理,阿荣趁阿芬处于醉酒状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海珠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阿荣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阿荣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女性要懂得保护自己,参加朋友聚会时对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要保持警惕,避免喝醉酒。喝酒后最好找信得过的朋友送自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