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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死人逃逸案23小时后获破

发布时间:2014-11-25 09:58:03 | 来源:未知
11月17日19时许,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春湾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S113线192公里春湾那乌五里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林某元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报后,春湾中队民警迅速赶赴开展勘查和调查取证,力求第一时间破案。 一番现场勘查

  11月17日19时许,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春湾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S113线192公里春湾那乌五里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林某元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报后,春湾中队民警迅速赶赴开展勘查和调查取证,力求第一时间破案。

  一番现场勘查后,办案民警发现现场除了两个摩托车头盔外,再无其他散落物。而案发时间正值夜晚,案发路段也较为偏僻,前后两公里均无人居住,找到目击证人的难度很大。为此,办案民警一方面以事故现场为中心,沿线走访排查肇事逃逸车辆信息,扩大线索范围。与此同时,民警们调取沿线监控、卡口等视频资料,与现场遗留头盔进行对比,但由于该路段车流量较大,现场遗留的头盔款式也很普遍,尽管连夜侦查仍无法确定肇事车辆。

  11月18日上午,办案民警深入分析案情时突然想到,现场遗留的两个摩托车头盔,其中一个是嫌疑人所留,那么嫌疑人也可能受伤。根据这一重要线索,办案民警对该市十多间乡镇卫生院及市内所有医疗诊所进行排查。

  很快民警查到,案发当晚21时许,有一名眼眉受伤男子到春湾卫生院做伤口清洗治疗后匆匆离去,治疗时拒绝提供姓名等基本情况。办案民警当即对该市及周边市县医院进行布控,并通过卡口视频录像,对案发时段经过事故路段的200多辆摩托车逐一核查。当电话通知有重大嫌疑的粤J224YP号摩托车车主邓某浪前来接受排查时,邓某浪称该车是其亲戚陈某宇在使用,民警转辗找到陈某宇,对方却一直推诿不肯配合调查,举动十分异常,种种迹象表明陈某宇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随即不断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劝导陈某宇尽快投案自首,最终在阳春市人民医院将正在办理住院手续的陈某宇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讯问。

  经审讯,肇事嫌疑人陈某宇对其于11月17日在S113线192公里春湾那乌五里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根据其供述在春湾镇旧粮所缴获了肇事车辆。目前,陈某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阳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原标题:摩托车撞死人逃逸案23小时后获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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