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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以“六个保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22 12:07:27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市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通过强化领导责任保障、强化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强化激励机制保障、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强化服务平台保障、强化文化宣传 阵地保障等六个保障,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其中突出落实五项经费,着力解决基层经费缺口和干部待遇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通过强化领导责任保障、强化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强化激励机制保障、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强化服务平台保障、强化文化宣传 阵地保障等“六个保障”,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其中突出落实“五项经费”,着力解决基层经费缺口和干部待遇问题。针对乡镇、镇村基本经费缺口大的情况,从 2012年起对镇街在册人员实行市财政全额供养,并连续3年逐年每镇递增100万元,向全市20个镇街下拨保障经费,今年各镇(街)保障经费提高到了 300万元,有效地促进了镇一级工作的积极性。

  在做好镇级保障经费的同时,我市出台《兴宁市村级经费保障实施办法》,市财政给予每村每年2万元的办公经费补助,保障镇村基层正常运转;稳步提高村干部待 遇,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其他村“两委”成员每月补贴分别可达1300元、1100元;市财政下拨2500多万元,平均每村5万元,全面实施“一村一 文化活动中心”工程,该项目已入选第一批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积极动员帮扶单位筹集资金,投入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厂出租,市财政确 保年回报收益10%,收益归帮扶村所有,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收入。

  这些措施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全市村级基层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大加强。

  我市通过“六个保障”,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构筑了更加坚强的农村党组织堡垒,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原标题:兴宁市以“六个保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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