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市再启用三高清摄像头拍摄车辆违章
发布时间:2014-11-20 11:20:25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次
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在城区范围内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设备,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从11月20日零时开始,我市再启用三套电子警察设备,加大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拍摄取证。 为进一
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在城区范围内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设备,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从11月20日零时开始,我市再启用三套“电子警察”设备,加大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拍摄取证。
为进一步运用好“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对城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市公安局将于2014年11月20日起对205国道与文峰路十字路口、205国道与迎宾大道十字路口(即欧尚门口)、225省道(即兴合线)与老官汕路十字路口,三个地点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到时,红绿灯“电子警察”在这三个地点将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对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不同的处罚。其中,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将扣除6分、罚款200元;逆向行驶扣除3分、罚款20到200元;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进导向车道的扣除2分、罚款100元。
交警部门介绍,自今年7月份以来,市公安局对“平安梅州”摄像头进行了改造,目前,全市城区范围内15个高清摄像头都已启动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拍摄,希望广大市民出行能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原标题:注意!我市再启用三高清摄像头拍摄车辆违章)
-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相关文章:
- 我市举办“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2018-06-26 15:04:32
- 我市组织收看全省加强汛期城乡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2018-06-20 22:00:59
- 我市收看收听全省水利与三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8-04-16 13:07:13
- 兴宁创卫在行动 兴城旧貌换新颜2017-12-20 20:45:12
- 我市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节目2017-09-25 16:25:48
- 降雨持续 我市加强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2015-05-27 17:15:34
最新阅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