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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拘

发布时间:2014-10-11 15:31:33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因为家庭矛盾,一男子多次到我市有关部门进行上访,并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至不惜携带煤气灌进行威胁,目前,该男子因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七天。 监控视频显示,10月8日上午8点22分左右,一名中年男子骑着摩托车载着煤气罐驶入了市委大

  因为家庭矛盾,一男子多次到我市有关部门进行上访,并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至不惜携带煤气灌进行威胁,目前,该男子因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七天。

  监控视频显示,10月8日上午8点22分左右,一名中年男子骑着摩托车载着煤气罐驶入了市委大院,安保工作人员见状立刻示意该男子停靠在岗亭边接受检查。下车后,该男子一边与工作人员争执,一边拆卸车上的煤气罐,工作人员则全力控制好煤气罐,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闻讯赶来的民警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将该男子制服,并带回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该男子姓陈,是我市永和镇人,因家庭矛盾曾多次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上访,其中仅到市委大院上访次数就达7次,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后铤而走险,以引爆煤气罐进行威胁。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陈某扬言实施放火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拘留七日,并收缴其煤气瓶。

  市公安局民警表示,市民如果有信访需求,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到专门设置的信访局,通过正常途径去解决问题,不能有过激的行为,影响公共安全。

  法律链接: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原标题:一男子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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