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交警交通联合夜查机(电)动三轮车
兴宁城区4月1日起开展机(电)动三轮车整治行动以来,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联合交通、城监等部门全面查处违反通行禁令的机(电)动三轮车。通过持续开展机(电)动三轮车整治行动,大部分三轮车车主均能自觉遵守禁行规定,城区的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不过,仍有一小部分机(电)动三轮车车主心怀侥幸,无视禁令,趁早晚或者下雨天违规上路行驶。针对这种现象,为有效打击这一嚣张气焰,8月12日晚上,交警、交通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在城区范围内冒雨开展机(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8月12日晚上9时,天空下着大雨,联合整治组35名执法人员分成三个小组,按照计划方案划分责任区域,采取灵活流动巡查的方式,冒雨在兴田路、曙光路、团结路、和山河路等城区主要路段开展机(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对违反禁令通行的机(电)动三轮车进行查处。整治行动中,第一整治小组在和山河路段查获一辆违反禁令行驶的机(电)动三轮车,第三整治小组先后在农民街、大坝里路段查获2辆违规上路行驶的机(电)动三轮车,经查,上述车主均无法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据统计,在当晚的行动中,联合整治组共查扣在禁行区域内违规上路行驶的机(电)动三轮摩托车5辆、人力三轮车3辆,整治行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采用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的方式,持续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机(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一经查获,交警部门将一律依法严查严处。同时交警部门呼吁广大机(电)动三轮车主自觉遵守禁行规定,同时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应选择安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拒绝乘坐机(电)动三轮车,为我市创造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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