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通报2014年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5-05-05 17:09:26 | 来源:未知
2015年4月,佛冈县发布《2014年度全县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奖惩通报》,对2014年推进落实县中心工作好的加强弱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工作等13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县中心工作差的高岗新集镇等4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2015年4月,佛冈县发布《2014年度全县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奖惩通报》,对2014年推进落实县中心工作好的“加强弱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工作”等13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县中心工作差的“高岗新集镇”等4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为督促全县10件民生实事、20项重点工作和30个重点建设项目等2014年全县60项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佛冈县组建了3个督查组,并由县政协主席、县人大常务副主任、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督查组长。督查组每月对全县中心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顺利的插“红旗”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亮“黄牌”警告。年终对县每项中心工作红旗、黄牌对减后净黄牌数3块及以上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每项县中心工作红旗、黄牌对减后取得净红旗数3面及以上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每项中心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共5万元经费。
通报称,此次被通报批评的四项中心工作的县责任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讨。县监察局对被通报批评的四项中心工作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卫计局局长温秀梅,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何高者,汤塘镇镇委书记叶军强、镇长钟元武,高岗镇镇委书记何昊、镇长李伯浓)作出“全县通报批评”的问责决定,还对被通报批评的四项中心工作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人作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决定。
(原标题:佛冈通报2014年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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