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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工商多项举措强化后续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15-04-21 16:33:57 | 来源:未知
2015年,为强化对商事主体的后续监管,佛冈县工商局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努力优化部门宽进措施的同时,着力完善工商登记与后续监管的衔接,强化后续监管责任落实,根除重审批、轻监管的弊

  2015年,为强化对商事主体的后续监管,佛冈县工商局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努力优化部门“宽进”措施的同时,着力完善工商登记与后续监管的衔接,强化后续监管责任落实,根除“重审批、轻监管”的弊病。

  实行商事登记信息“双告知”制度

  佛冈县工商局将对商事登记信息实行“双告知”制度。一方面是对商事主体实行照后告知制,工商局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对经营范围涉及审批项目的,对商事主体发出“照后告知书”。告知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到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审批,并在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行业监管原则建立登记信息通报机制,每15天以函件的方式将新登记设立的商事主体信息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从而促进监管工作从过去侧重事前许可审批向加强事后监管转变。据统计,自推进商事登记改革以来,该局通过政府OA系统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新登记的商事主体信息23批次,合计1316户。

  组织贯彻市制定的后续监管细则

  佛冈县工商局还向县商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派送了《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制度汇编》和《清远市商事制度改革资料汇编》等商改后续监管工作资料,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试行办法》以及市级33个监管(协管)部门出台的商改后续监管实施细则(方案),共同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牵头制定商改后续监管实施方案

  按照佛冈县政府的部署,由县工商局牵头制定佛冈县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实施方案。县工商局将组织县有关职能部门对照《清远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清单(2015)》和市级对口部门的监管细则,研究制定县级部门的后续监管细则。目前方案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正等待政府审批后印发、执行。推进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此外,佛冈县工商局依托《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大力推进企业年度报告制度。通过走进企业、商户派送年度报告条例法规等内容,向全县企业商户宣传取消工商年检制度,改为更为便捷高效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对未参加年报的企业商户进行主动电话通知,跟踪服务指导,至2015年3月底,企业完成2013年度报告688户,个体工商户2214户;企业完成2014年度报告339户,个体工商户1972户。

(原标题:佛冈县工商多项举措强化后续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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