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加快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
用地报批是影响高速公路项目全线开工建设的关键因素,目前清远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较为滞后,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整体进程。日前,清远召开了全市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加快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研究制订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会议指出,要将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安排,落实好专责人员,实行交叉作业同步开展,尽量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必要时增加人员加班加点,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确保按照清远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关键环节2015年度责任目标分解表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做好政策宣传 打击抢种抢建
会议指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要“软”、“硬”结合,一方面,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政策解释等工作,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对抢种、抢建、抢搭和破坏、阻挠、防碍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笔者了解到,清远新开工的“高接高”、汕昆高速龙怀段、汕湛高速清云段、佛清从高速北段四个项目涉及的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阳山县已成立了指挥部。为此,会议要求沿线各镇(街道)未成立相应机构的要迅速成立,制订时间表、进度图,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市总指挥部和各项目指挥部对县(市、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实行“一周一通报”,并严格进行考核。
明确补偿标准 加强资金管理
据悉,根据市政府要求,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原则上由县(市、区)政府自行制订。为确保各项目、各县(市、区)征地拆迁标准基本统一,县(市、区)政府制订的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必须经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审核批准后才能印发实施。
明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执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执行货币补偿政策,补偿单价按照被征收土地的不同类别由征地补偿加上办证费用两部分构成。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方面,一要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特别是财会人员。二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干部的教育管理。三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市总指挥部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项目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同步审计,定期检查各县(市、区)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延伸检查到镇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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