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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政协召开会议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05 09:45:07 | 来源:未知
11月4日,清远市政协召开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市政协主席何炳华主持。何炳华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把法治精神贯彻到履行职能全过程,政协建言献策应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政协的履职活动都要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

  11月4日,清远市政协召开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市政协主席何炳华主持。何炳华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把法治精神贯彻到履行职能全过程,政协建言献策应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政协的履职活动都要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框架内进行。

  何炳华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组成单位、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与政协工作结合起来,从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中,不断深化对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认识。

  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把法治精神贯彻到履行职能全过程。”何炳华认为,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要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紧紧围绕法治清远建设认真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何炳华指出,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把改革创新贯穿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自身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丰富人民政协理论实践,不断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政协委员要成为法制建设的模范”。此外,还要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更好的作风推进政协各项工作,要始终坚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扎实整改,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全身心地抓好委员队伍作风建设,要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切入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何炳华强调,政协建言献策应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政协的履职活动都要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框架内进行,广大政协委员应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模范和先锋。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

(原标题:清远市政协召开会议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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