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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集中登记上牌

发布时间:2014-09-05 17:09:17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普宁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登记的第一天上午,记者在各个登记点看到,一早便有大批市民带着相关材料及车辆前来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登记现场秩序井然。 为方便广大群众,普宁交警部门分别在交警大队车管所、

  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普宁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登记的第一天上午,记者在各个登记点看到,一早便有大批市民带着相关材料及车辆前来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登记现场秩序井然。

  为方便广大群众,普宁交警部门分别在交警大队车管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城东派出所、金安派出所设立4个登记点。登记时须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凭证及复印件;超标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购买过渡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凭证原件;电动机号码及车辆识别代码拓印件2份。登记的流程为:带齐登记资料及车辆到受理点预约、审核通过后符合受理条件的自行购买车辆强制保险、到受理点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车辆临时通行号牌和通行证。

  据悉,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为临时牌证,使用时间为领取牌证当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准再在本市辖区内道路上行驶。届时临时通行号牌和通行证统一由交警部门予以注销,超标电动自行车交由有资质的金属回收公司强制报废。已办理临时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纳入机动车范畴进行管理,驾驶人应持有二轮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时戴安全头盔,可以载一人。

(原标题:普宁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集中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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