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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大叔骑单车撞上大货车不幸身亡 却要与货车司机同责

发布时间:2017-03-21 08:21:56 | 来源:网络
近日,市民李先生称与朋友聊天时谈及,如今共享单车已进入我市,以后出去应酬吃饭要是喝酒了,不一定非得打车回家,还能考虑骑共享单车回家,权当醒酒和锻炼了。对此,李先生的朋友却提醒他此举万万不可,因为骑单车也会因醉驾被罚。真的如此吗?李先生颇感疑

  近日,市民李先生称与朋友聊天时谈及,如今共享单车已进入我市,以后出去应酬吃饭要是喝酒了,不一定非得打车回家,还能考虑骑共享单车回家,权当醒酒和锻炼了。对此,李先生的朋友却提醒他此举万万不可,因为骑单车也会因醉驾被罚。真的如此吗?李先生颇感疑惑。

  今日,记者从蓬江交警大队了解到,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酒后驾驶、驾驭非机动车,会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据蓬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方任铨介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已广为人知,尤其是新修订的刑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实际上,法律法规同样不允许酒后驾驶单车、助力车、畜力车等非机动车。

  方任铨表示,其警龄已达13年,从2010年起负责事故处理工作,让其印象深刻的一宗酒后骑单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在2014年前后。“事发位置为蓬江区杜阮镇,一名六旬大叔,早上出门饮早茶时贪杯喝了点酒,后来骑单车回家时在马路上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大叔当场伤重死亡。”方任铨回忆称,经调查检验,发现事故死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即使机动车醉驾标准中的数值也不过是80毫克。由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死者被认定与大货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后来,死者亲属也申请了行政复议,但由于事实明显,最终还是维持原来的责任认定。”

  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不得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也规定,醉酒驾驶或者驾驭非机动车的,可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方任铨提醒,醉驾单车虽然跟醉驾机动车不一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处罚也较轻,但广大群众应该认识到,在喝了酒迷迷糊糊的情况下骑着单车撞倒人或者不慎冲进机动车车流里,同样也是害人害己,应认真对待。

(原标题:蓬江大叔骑单车撞上大货车不幸身亡 却要与货车司机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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