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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一男子伪造保单骗了234万元 获刑6年半

发布时间:2017-01-17 10:05:42 | 来源:未知
某保险公司理赔调查员徐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保单,侵占公司234万元巨款。近日,蓬江区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6月15日,徐某伪造黄小明(化名)的身份资料作为投保人,到自己工作的某保险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某保险公司理赔调查员徐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保单,侵占公司234万元巨款。近日,蓬江区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6月15日,徐某伪造黄小明(化名)的身份资料作为投保人,到自己工作的某保险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进行投保。徐某买了一份综合意外伤害保障险,其中意外伤害事故、残疾的保险金额为10万元,被保险人为黄小明,受益人为张生生(化名)。张生生是徐某的朋友,徐某曾借张生生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邮政储蓄卡,徐某为该张储蓄卡实际使用人。

  同年7月29日,徐某冒充黄小明家属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谎称:黄小明于当年7月26日在江门市西环路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作为公司唯一理赔调查员的徐某接受了保险公司核实调查该起事故的工作任务。接到任务后,徐某却伪造了黄小明发生交通事故的调查笔录、责任事故认定书、江门市死亡医学证明、新会区殡仪馆火化证明等材料并盖上伪造公章提交保险公司进行虚假理赔。9月19日,保险公司将理赔金10万元划至张生生名下徐某实际使用的邮政储蓄卡中。

  经查明,2012年6月到2015年5月期间,徐某用同样的手段作案12起,共骗取公司理赔金234万元。

(原标题:蓬江一男子伪造保单骗了234万元 获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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