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新闻 > 潮州新闻 > 3男子在潮州被执行死刑 一人因分家火烧家人

3男子在潮州被执行死刑 一人因分家火烧家人

发布时间:2016-09-29 13:54:04 | 来源:未知
潮州中院昨天召开宣判会,对刑事罪犯林广洋、吴文斌、李清安公开进行宣判,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3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放火罪犯林广洋,男,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林广洋与两个兄长及父亲林某明共同居住在潮州市潮安区庵埠

  潮州中院昨天召开宣判会,对刑事罪犯林广洋、吴文斌、李清安公开进行宣判,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3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放火罪犯林广洋,男,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林广洋与两个兄长及父亲林某明共同居住在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仙溪村仙溪头前面路石狮巷1号住宅。2013年下半年,由林某明主持,林广洋兄弟三人进行了分家,林广洋认为林某明多分了一间房给二哥林某海,心生怨恨,萌发了烧毁该住宅的念头。随后,林广洋准备了汽油放置在该住宅二楼其卧室,并撬开卧室楼板,用钻头钻了两个通向楼下林某海分得房间的孔。同年11月22日凌晨,林广洋将汽油从钻孔注入并点燃汽油致楼房起火。因救火及时,未烧及周围房屋,但住在林广洋卧室楼下林某海的两个儿子林某杰、林某俊被当场烧死,若干财物被烧毁。

  强奸、非法持有枪支罪犯吴文斌,男,广东省饶平县人。2014年5月,吴文斌擅自在饶平县钱东镇径新仙富饶村村道中段路旁西侧架设高压电线捕猎野猪。被害人钟某婵家种植的橘园位于斜坡土路西侧,进入橘园需途经吴文斌架设的高压电线。5月19日6时许,钟某婵驾驶摩托车载豆粕前往橘园施肥,遇吴文斌架设高压电线拦住去路,遂大声呼叫,在一旁简易棚内狩猎的吴文斌闻讯出来,与钟某婵发生冲突。吴文斌萌发强奸钟某婵的念头,遂击打钟某婵头部致钟无力反抗,后强行与钟某婵发生了性关系。随后吴文斌又掀动钟某婵身体,致钟的身体碰触到高压电线并遭到电击。吴文斌见钟某婵已死亡,害怕罪行败露,遂将钟某婵的尸体、摩托车、手机等转移藏匿。罪犯吴文斌还于1997年至l998年期间非法持有以填充火药为发射动力的自制猎枪一支。

  故意杀人、放火罪犯李清安,男,安徽省太和县人。李清安原在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廖厝村被害人赖某吟与丈夫林某湖经营的不锈钢厂打工,后于2014年5月26日辞职离厂。5月29日8时许,李清安再次回到不锈钢厂找赖某吟要求返厂上班遭拒,遂起意报复。李清安到不锈钢厂的宿舍拿了一把尖刀返回厂内,持刀朝正在工作的赖某吟胸腹部、背部等处捅刺多刀,致其受伤倒地。在场工人见状上前劝阻,被李清安持刀阻挡。李清安见赖某吟还在挣扎,又拿起一把铁锤连砸赖某吟头部数下,致赖当场死亡。罪犯李清安杀人后,为泄愤又起意放火焚烧不锈钢厂,并从其宿舍拿来煤气瓶点燃,引燃厂内的纸板、竹筐、毛毯等物品,致不锈钢厂的仓库、抛光区起火,并危及周边工厂、小学的安全。期间,李清安阻止众人救火,并持水管打伤林某湖。后李清安在现场被公安人员抓获,大火被群众及消防官兵扑灭。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以放火罪判处林广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吴文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清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3男子在潮州被执行死刑 一人因分家火烧家人)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及侵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