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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启动 深圳等4市成首批试点

发布时间:2014-11-28 07:44:46 | 来源:未知
南都讯记者涂峰通讯员粤政宣广东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于11月中旬获得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昨日下午召开的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透露,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深圳、佛山、汕头、茂名成为首批试点市。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

  南都讯记者涂峰通讯员粤政宣广东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于11月中旬获得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昨日下午召开的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透露,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深圳、佛山、汕头、茂名成为首批试点市。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马兴瑞指出,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部署,广东一定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为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探索新路,积累经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3个方向,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重点抓好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中央部署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据悉,广东获批的试点方案包括总方案《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6个子方案(以下统一简称《方案》)。

  在4个试点市中,深圳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全市所有基层法院、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佛山、汕头、茂名3市的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南海区、顺德区、龙湖区、澄海区,茂南区、高州市等基层法院、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明年再根据中央的部署和步骤安排,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向其他市分批铺开。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透露,在开展试点期间,广东将在省级层面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按照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政法委经商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党委,并报经中央领导同意,选择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先行试点这4项改革任务。广东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较早迈开探索的步伐。2013年深圳率先试点的审判长负责制在全国就颇具影响力,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认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的成立同样开了全国先河,这是根据最新的中央司改精神国内成立的首个法官遴选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