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管校聘”动态调整教师岗
发布时间:2015-04-15 20:44:41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4月14日讯(记者 许亚薇) 为了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14日,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意见》。 意见中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
4月14日讯(记者 许亚薇) 为了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14日,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意见》。
意见中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
政府有关部门要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决定权。”省编办政策法规处处长郭桂永表示,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同时,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县管校聘政策实施后,进一步健全县(市、区)中小学调整完善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表示。
相关文章:
- 内蒙古积极推进与俄蒙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15-01-27 14:11:35
最新阅读
热点推荐